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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“双碳”目标, 我们在行动
一“双碳”大国责任担当
1992年,我国最早签署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》(以下简称公约)的缔约方之一。
2002年我国政府核准了《京都议定书》。
2007年《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》明确要求2010年单位GDP能耗比2005年下降20%
2013年11月,发布《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》
2015年达成了应对气候变化的《巴黎协定》
2015年6月,《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——中国国家自主贡献》文件,
2020年9月,应对气候变化《巴黎协定》宣布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,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,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。
12月12日在气候雄心峰会上进一步宣布,到2030年,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%以上,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%左右,森林蓄积量将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,风电、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。
我国能源结构不合理、高碳化石能源占比过高,能源利用效率偏低、能耗偏高,我国实现这一“双碳”目标,可谓“压力山大”。
碳排放和产业结构之间互相影响,互相作用:产业结构升级能够减少碳排放、提升碳排放绩效,同时碳排放政策对产业结构升级有推动作用。
作为“世界工厂和制造业大国,工业产业既是传统用能大户,能源消费占总终端能源消费的2/3,又是中国二氧化碳排放的主要领域,占全国总排放量的80%左右。
实现“双碳”目标,需要严格控制上述几大传统高耗能、重化行业新增产能,优化存量产能,推动其进行节能改造,调整产品和产业结构。